1.3.1 焊接材料的選用應按照母材的化學(xué)成分、力學(xué)性能、焊接性能、焊前預熱、焊后熱處理、使用條件及施工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藝性能應良好。
2 焊縫的使用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guān)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規定。
3 同種鋼焊接時(shí),應符合下列規定:
1)焊縫金屬的力學(xué)性能應高于或等于相應母材標準規定的下限值。
2)鉻鉬耐熱低合金鋼應選用與母材化學(xué)成分相當的焊接材料。焊縫金屬的 Cr、Mo 含量不應低于相應母材標準規定的下限值。
3)低溫鋼應選用與母材的使用溫度相適應的焊接材料。含鎳低溫鋼焊縫金屬的含鎳量應與母材相近或稍高。
4)高合金鋼宜選用與母材合金系統相同的焊接材料。耐熱耐蝕高合金鋼可選用鎳基焊接材料。
5)用生成奧氏體焊縫金屬的焊接材料焊接非奧氏體母材時(shí),應考慮母材與焊縫金屬膨脹系數不同而產(chǎn)生的應力作用。
4 異種鋼焊接時(shí),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兩側母材均為非奧氏體鋼或均為奧氏體鋼時(shí),可根據強度級別較低或合金含量較低一側母材或介于兩者之間選用焊接材料。
2) 當兩側母材之一為奧氏體鋼時(shí),應選用 25Cr-13Ni 型或含鎳量更高的焊接材料。當設計溫度高于 425℃時(shí),宜選用鎳基焊接材料。
5 復合鋼焊接時(shí),基層和復層應分別按照基層和復層母材選用相應的焊接材料,過(guò)渡層應選用 25Cr-13Ni 型或含鎳量更高的焊接材料。
1.3.2 定位焊縫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定位焊縫應由持相應合格項目的焊工施焊。
2 定位焊縫焊接時(shí),應采用與工程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工藝。
3 定位焊縫的長(cháng)度、厚度和間距的確定,應能保證焊縫在正式焊接過(guò)程中不開(kāi)裂。
4 在根部焊道焊接前,應對定位焊縫進(jìn)行檢查,當發(fā)現缺陷時(shí),應處理后方可施焊。
5 與母材焊接的工卡具其材質(zhì)宜與母材相同或為同一類(lèi)別號, 其焊接材料宜采用與母材相同或為同一類(lèi)別號。拆除工卡具時(shí)不應損傷母材。拆除后應確認無(wú)裂紋并將殘留焊疤打磨修整至與母材表面齊平。
6 復合鋼定位焊時(shí),定位焊縫宜焊在基層母材坡口內,且采用與焊接基層金屬相同的焊接材料。